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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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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代恒 国家一级律师 高级合伙人 荣誉主任

1朱代恒.jpg

朱代恒,男,汉族,重庆市江津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国家一级律师,中伦文德副董事长,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执行监事。

曾经担任的社会职务:

重庆市渝中区第十六届、十七届人大代表;重庆市江津县司法局副局长;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公正律师管理科科长;江津县律师事务所主任;江津县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及顾问组组长;重庆市九龙坡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理事;重庆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立法助理;重庆市公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宜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怀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九龙坡区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专家委员;重庆市渝中区工商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一届、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渝中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渝中区总商会大坪商会会长;重庆市渝中区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重庆市渝中区化工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重庆市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顾问。

2016年6月,朱代恒律师牵头整合重庆兼明律师事务所、重庆红刚律师事务所、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并入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集团,组建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主要业绩

朱代恒律师深爱法律事业,在近40年律师执业生涯中,竭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擅于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方法,解决重大、复杂的法律问题,成功办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

朱代恒律师曾担任原重庆市江津县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及顾问组组长,对协助政府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由此,司法部牵头组织的全国首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江津召开。此后,朱代恒律师先后参加上海、济南、宁夏等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主旨发言。从此,全国各级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犹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

目前,朱代恒律师担任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宣传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大常务委员会、重庆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重庆市渝中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工商管理分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渡口分局、重庆市九龙坡区工商管理分局、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等党委、人大、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

据初步统计,朱代恒律师自执业以来,先后担任党委、人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500余家。指导、参与承办行政、刑事、民事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近万件。

比较有影响的案件:

朱代恒律师为被告人詹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作无罪辩护,使之无罪释放;被告人宋某因涉嫌投机倒把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朱代恒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辩护意见被法庭全部采纳,宋某当庭无罪释放。两案的成功辩护,在重庆市产生重大反响,朱代恒律师被人们赞誉为刚直不阿、仗义执言的“朱铁嘴”。

朱代恒律师指导本所律师为轰动全国的“张君持枪抢劫、杀人”特大刑事案件中部分被告人成功辩护,主要辩护意见被采纳,判决结果达到预期目的,国内外多家新闻媒体对该案进行了跟踪报道。

在重庆市“扫黑除恶”期间,朱代恒律师指导、参与承办黑社会组织案件13件,占全市扫黑除恶案件总数的15%。

重庆市六大黑社会组织之一“豪诚会所”首犯王某组织卖淫案;大足县黑社会团伙造成两死五伤的组织者吴某持枪杀人案;原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受贿系列案;原市交管局局长、交警总队队长陈某包纵黑社会、受贿案;原北碚区副区长赵某受贿、洗钱案;杨某故意杀害丽苑酒店“小姐”案;谭某制造、运输、贩卖1吨冰毒案;香港肖某贩卖267吨毒品案;震惊全国的昆明酒精燃爆案等,均由朱代恒律师指导、承办,达到预期效果并赢得当事人好评。

除过硬的专业素养外,朱代恒律师办理案件的敬业精神更令人钦佩。

朱代恒律师在代理重庆第八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八建公司)与重庆中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中,重庆市高院一审判决中原公司给付八建公司1.2亿元,中原公司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期间朱代恒律师因病手术,但庭审时,朱代恒律师虽手术未愈,伤口仍淌着血,但却端坐法庭,沉着应诉,代理意见被法庭全部采纳,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中原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为此,八建公司两千职工选出代表向朱代恒律师送上鲜花以示感激和敬佩。

朱代恒律师在为重庆市城口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期间,不顾路途遥远与艰辛,11次驱车抵城口,其中两次遇险:一是朱代恒律师艰难行驶在城口县境内的盘山公路上,被一辆交通违规的大货车撞击,险些落入悬崖;另一次是雨天遭遇山体突然塌方,朱代恒律师侥幸逃生,却目睹另一轿车及所载三人顿时被滚石掩埋的惨状。但朱代恒律师并未因遭遇险情而退缩,继续为该司一如既往地做好法律保驾护航工作,赢得职工和当地政府的赞誉。

朱代恒律师在代理贵州一家大型煤矿股权纠纷案期间,不辞辛劳,28次赴习水,12次抵遵义,8次至贵阳,官司胜诉定局。

朱代恒律师在担任集体企业重钢家具厂法律顾问期间,从社会稳定出发,切实考虑职工合法利益,妥善解决企业遗留问题,成功指导该厂顺利清算解体。

2008年至2012年期间,朱代恒律师组织律师精英团队代理四川省内江市某著名宾馆负债七亿破产案以及近期承办的四川省绵阳监狱巨额债权催收案、四川美仑公司与深圳长河公司高尔夫球场1.165亿股权转让纠纷达成调解案等,均圆满告罄。   

2013年朱代恒律师代理了重庆市江津区金博爱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案、政府收购重庆国维公司教育用地案,朱代恒律师作为学院和国维公司的代理人,依理依法与政府成功谈判,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的合法利益。

朱代恒律师代理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江津分公司诉重庆市江津区邮缘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该案涉及金额近4000万,朱代恒律师结合多年从业经验,回顾该案件发生的社会历史变革,缜密思索,积极收集、分析证据,携律师团队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江津分公司的代理人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激烈交锋。受到了主审法官与对方当事人的尊重,目前该案件正在和解过程中,预将达到良好效果。

朱代恒律师代理的雅科博公司二代光纤核心技术和交钥匙工程一案,涉案金额高达5个亿。朱代恒律师接受北京官瑞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对案件的仔细分析,认为通过和解的方式可以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利益,经过与对方当事人及律师的反复沟通,极力促成和解的进行,目前该案件正向着朱代恒律师的努力促成的方向发展。

朱代恒律师代理重庆市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该案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朱代恒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对案情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的结果,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之中。

朱代恒律师代理由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禁毒支队侦破“三哥贩卖毒品”一案,该案涉案毒品数量巨大,案情复杂,涉案人数多,跨越地域广,朱代恒律师便是犯罪嫌疑人之一罗某的辩护人,朱代恒律师不顾路途遥远,奔走多地,多次会见嫌疑人,并与嫌疑人家属密切沟通,在法律范围内,为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做最大的努力。

朱代恒律师代理的王某某涉嫌间谍罪一案,案情复杂、干系重大,朱代恒律师认真研究案情,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依法依规争取会见当事人,在谨遵律师职业道德、国家法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的条件下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奔波操劳。

朱代恒律师自执业至今,奉行“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的服务原则,将全所的人才优势和律师服务的市场机制相结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开拓服务新领域,与国际接轨,努力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高层次、多方面需求。据初步统计,朱代恒律师带领的团队,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40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荣誉情况

            2004年被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评为“重庆市诚信执业百优律师”。

            2006年被中共重庆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2006年被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评为“重庆市渝中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06年被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评为“2001年——2005年渝中区法制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2007年5月被中共重庆市委授予“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7年9月被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律师协会授予“重庆市优秀律师”称号。

            2009年5月被渝中区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人大代表”。

            2013年12月被渝中区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议案人大代表”。

            2015年12月被渝中区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人大代表”。

            2016年3月被渝中区人大常委会评为“2015年度渝中区人大代表主题活动先进个人”。

            2019年12月被重庆市律师协会授予“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纪念特别贡献奖”。

            学术论文情况

            朱代恒律师结合执业实践进行理论思考和探索,向着法学高地攀登。敢于聚焦热点,针砭时弊,坦陈真知灼见,表现了非凡的理论勇气和远见。1998年至今,朱代恒律师先后撰写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方面论文80余篇,发表在《重庆晚报》、《重庆法制报》、《中国法制报》、《公民报》、《重庆律师》、《中国律师》、《中华律师集锦》、《当代律师业务研究》、《函授通讯》、《特殊的参谋特别的助手》、《企业权益》、《国魂》等报纸刊物和求是网、光明网、人民论坛网、共识网、爱思想网等核心思想网站上。

           朱代恒律师主编的《继承之争》、《劳资之争》和参与主编《物业之争》、《房地之争》、《拆迁之争》、《医患之争》、《婚姻之争》、《赔偿之争》共八套法律丛书,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全国各新华书店畅销发行,在法学界影响强烈。

朱代恒律师自选集《驰骋在法律原野》已由重庆出版集团(社)出版。全书80 万字,分上、下两集。所设栏目汇集了朱代恒律师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发表在国内报刊和网络媒体上文章80余篇,并附有撼人心魄的感悟微文数万字。全书以独特敏锐的视角、平实生动的文字,再现了朱代恒律师从刑警到司法部门领导干部;从体制内的公务员到体制外优秀执业律师的非凡经历和人生感悟。展现了当今执业律师的时代风采和与时俱进、勤于实践、勇于探索,不断攀登法学理论高地的治学精神。书中例举若干典型案例,折射出共和国艰难的法治进程,彰显朱代恒律师为律师工作者树立的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典范。此书的出版发行,为广大司法工作者、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大专院校师生提供了参阅和借鉴的生动教材。对于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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