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更多
logo.png

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 ZHONGLUN W&D LAW FIRM CHONGQING -

滚动文字
更多
您好!欢迎来到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全国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023-68730666

 遵法明律 维护权益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以追求卓越的专业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首页 >> 案例著诉 >>著诉案例 >> 《司法腐败是法治社会最大的悲哀》
详细内容

《司法腐败是法治社会最大的悲哀》

       美国法学家德沃金有一句名言,“法律是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这是对法律权威、法官地位的高度赞美。据最高法院官方网站,全国法院目前共30余万干警,法官19万余人。他们手握审判权、执行权,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守护者。但如果连法官都带头违法了,那么公平正义又由谁来守护呢?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全国法院查处违纪违法干警的立案数、结案数均有大幅度增加,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829人,同比增长42.3%。其中院长、副院长的腐败尤其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在统计的55名法官中,作为一把手的院长有34名,占61.82%;副院长21人,占38.18%

        另外根据《财经》杂志的一份关于法官腐败的调查报告,抽取了1995年至2013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部分法官,共200例。其中,各级法院原院长、副院长就有84人,占样本总数的42%。这都说明,法院的院长腐败现象尤为严重。

       样本呈现的55例院长、副院长腐败案件显示,辽宁法院系统共有15人次,占27.27%;安徽、广东、河南、湖北分别有7名、6名、5名、4名院长、副院长涉案被查;其余案件分布在四川、福建、陕西、山东、宁夏、北京、广西、重庆、江西、贵州、湖南、山西、河北等省(市区)。从1998年至今,每年都有法院院长被查事件。

        自从中共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以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保证司法机关严格执法。1998年,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法院系统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以清除司法人员腐败。当时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条禁令沿用至今。20143月,最高法院用工作报告三分之一的内容回顾了整顿情况,称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索贿受贿、徇私枉法;二是违法查封、扣押财产,违法办案,违法执行;三是参与搞地方保护主义,偏袒本地当事人,侵害外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违反审判纪律,泄露审判机密,为律师介绍案件,为当事人推荐律师,从中牟利;五是乱收费、乱拉赞助,诉讼费管理比较混乱等。这基本概述了法官贪腐的主要情形。

      根据《人民法院报》和《财经》杂志的报告,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官腐败的特点:1、群体性的腐败窝案、串案增多;根据腐败的主体规模,腐败可分为个体腐败和群体腐败,窝案、串案是典型的群体性腐败;

       2、反侦查能力强、查处难度大。200人样本的贪腐主体是各级法院的法官。他们当中虽有三盲院长姚晓红,但多数人精通法律,这是他们与其他腐败群体的一大不同。这200人中,共有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84人。统计其各自犯罪时间跨度,除12人信息不详,犯罪时间跨度三年以下(含三年)的有25人,约占84人的30%;犯罪时间跨度四年至八年的26人,约占31%;犯罪时间超过八年的有11人,约占13%。如果再考虑被查处的时间,周期更长。其案发多因举报或他案牵连。

       (二)贪腐高发人群:1、依法院级别分:中高级法院堪忧;除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专门法院因信息不透明,200名法官的贪腐样本覆盖了除西藏和港澳外的31个省(市、自治区)四级法院。按法院级别划分,统计显示基层法院违法人员所占比例最大,占样46%,共计92人。一因数据不透明,二因部分基层法院法官的贪腐不具有典型性未进入媒体报道视野和官方警示教育案例,这个比例与实际情况应有差距。最高法院在2000年的工作报告中提及,“80%的审判人员工作在基层,但80%的违法违纪行为也发生在基层。样本数据显示,中级法院的腐败已成为重灾区,中级法院落马法官69人,占34.5%。样本中的重点地域有:深圳、沈阳、长沙、衡阳、武汉、阜阳等地。

       2、依法官职务划分:院长成腐败高发人群;200人的样本中,各级法院的原院长、副院长分别是41人和43人,共84人占总人数42%,几近半壁江山84人中有受贿行为的达82%。其中有地方高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13人。另外,业务庭庭长和副庭长(包括执行庭)60人,执行局局长或副局长12人(有3人为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未算入此列)

        3、按分管业务划分:执行重灾区。现阶段,在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运行中出现的违纪违法现象最为突出。最高法院多次重申,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坚决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维护司法廉洁。依照样本人群所在的业务庭室统计,执行领域的法官有48人,民庭和经济庭的法官有18人,从事刑事审判的有15人,立案庭法官有6人。84名院长、副院长中,41人是地方各级法院的院长。43名副院长中分管业务有据可查的是29人,其中分管执行的有15人,负责民事审判、经济庭、破产评估清算、破产仲裁的有9人,分管刑事审判的有9人,3人负责审判监督(由院长分管两类以上业务)。据此,执行领域落马人员共63人,占可查样本人群的31.5%,是腐败易发、高发的群体。

      (三)重点寻租领域:1、拍卖评估等执行环节;2、审判权谋私或枉法裁判;3、法院基建;4、诉讼费。

      (四)诉讼掮客1、专业律师灰色代理;2隐形掮客亲友。

       针对法院法官贪腐事件频发,以及众多的冤假错案,让我想到了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的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根据我从事律师工作30多年的经验和对司法机关体制的了解和理性观察,提出以下几点建设意见:

       (一)探源法官腐败,有社会、经济、制度等多重因素。因此,治理法官腐败的痼疾,亟待改革,以消除司法腐败背后的体制性、保障性障碍。

       (二)目前,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已成共识。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履新以来多次提出全力推进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

      (三)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亦强调,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司法公正。

      (四)司法公正是法治中国的基石,两者都建立在对司法腐败的有效治理之上。具体而言,破局法官腐败,或可推进几项实质性的工作:

       1、确保司法机关独立公正,使人、财、物摆脱受制于地方的尴尬,由中央财政统一负担全国的司法经费;

       2、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科学设计法官遴选、准入、任免、弹劾机制,大幅提高法官待遇,吸纳专家、律师投入司法事业;

      3、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法官管理制度,实现去行政化和官僚化,尤其重点废除内部审批制;

        4、强化司法公开、透明,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审判和裁判文书统一上网,实行公众、媒体等全面监督;

       5、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调依法监督,更要监督非法干预司法的行为,通过公开的司法活动和法律共同体之间相互分工的制约,加强业内监督。

       当然,司法改革并非法院一己之力,还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最后,借用贺卫方的一句话来结束这个话题:司法改革离不开政治体制改革,并会对国家的政治生活有深远影响,党政高层以及更多的国民都要认识到这点。


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 ZHONGLUN W&D LAW FIRM CHONGQING -

免费咨询:023-68730666

律所邮箱:99364072@qq.com

律所传真:023-68731022

律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333号康德国际2幢5A甲级写字楼35层

技术支持: 重庆奥斯诺科技有限公司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