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沧桑话今昔 与时俱进“西政人”――西南政法大学律师论坛讲稿

    盛世之年,喜事重重,西政校园,热气腾腾。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年富力强、继往开来的新一届党中央提出了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号召,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在这普天同庆,催人奋进的时刻,今天,我回到阔别多年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并且有幸站在这个神圣的学术殿堂的讲台上,向母校的老师们、同学们汇报我从事律师执业的人生感悟和对律师业务的探索和思考。这是昔日的西政人与今天的西政人一次心灵沟通与交流。借此机会,请允许我和我领办的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向辛勤耕耘在政法教育战线上的老一辈“西政人”,向尊敬的法律专家、教授和老师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母校西政的同学们,向今天在座朝气蓬勃的新一代“西政人”致以良好的祝愿!

    我汇报的题目是:跨越沧桑话今昔,与时俱进“西政人”。

    我先讲第一个问题:跨越沧桑话今昔,说一说我这个昔日的西政人的心里话。

    西南政法大学是建国以后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是全国政法干部的摇篮。一代又一代的“西政人”为共和国的法制建设,做出过巨大的贡献,我和在座的同学们一样,在人生的征途中,曾经有幸成为西政的一名学生。1983年至1986年,我考进西南政法学院法律大专班脱产学习了三年,1987年至1990年,又在西政法律本科学习毕业,获得法律学士学位。随后,又考进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班,继续攻读。十多年的学习生涯,奠定了我开拓事业的基础,也坚定了勇往直前的信心。与在座的新一代“西政人”相比,我们这一代西政人的经历就大不一样了。我们这一代,出生在合作化年代,读书在动乱年代,成长在改革开放年代。是困难时期吃过糠,蹉跎岁月下过乡的一代。1972年我从军入伍,到西藏雪域高原,戍守边疆。1976年复员到地方,在江津县公安局,当过政治侦查员,1981年选调到江津市司法局工作,当过江津县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县司法局副局长。随后又担任县政府首席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组组长。当时正值而立之年,组织上就委以重任,担任司法局副局长,从政也应当是大有作为的。正是这个时候,我醒悟到自己知识缺乏。组织上的信任不能代替自身能力。于是,我发奋要考进“西政”学习。跨进“西政”时,头脑一片空白,一张白纸,连什么是“生产关系”都不懂的。三年的住校学习,使我学到了过去未曾掌握的法律知识,更悟出了许多人生的哲理。当时的“西政”生活条件差,不能与现在相比,上大课在饭堂,二十多个学生挤在一间大寝室里,靠着勤奋和对法律专业的热爱,我终于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法律大专班的学业。以后,又继续完成西政法律本科的学业。西政的学习生涯,使我重新调整了人生的定位和坐标,立志以律师为职业,为共和国的法制建设奋斗终身。怀着这个抱负,开始了新的人生旅程。

    1992年,乘着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春风,我离开重庆,来到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特区。开始在福田区司法局负责公证律师的管理工作。后来,在一无资金、二无场地、三无人际关系的艰难条件下,精心策划,集资创办了深圳市五洲经济律师事务所,开展涉外律师事务。短短时间,就打开了局面。1997年,重庆直辖后,我又抓住了这一难得的机遇,辞去深圳优厚的物质待遇和优越的工作条件,回到山城重庆,先在重庆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担任秘书。19987月,我毅然辞去公职,丢下“铁饭碗”,发起创办合伙制的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

    “原野所”从诞生那天起,就赶上“重庆直辖”的发展机遇。三十多年的经济改革,经济体制已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变型。重庆直辖、三峡工程、西部大开发,大事喜事连连,催人奋进。律师工作,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历史条件和一个广阔的人生舞台。是机遇,更是挑战;“原野所”是在重庆已有数十家律师事务所的背景下,脱颖而出的。起步晚,白手兴家,困难重重。但是,我相信,“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原野所”自成立之日起,就确定和坚持“以改善经济环境,保障社会主义健康发展”为指导思想,本着“勇于探索,勤于实践”的工作精神,实行“法律至上、事实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办所宗旨和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十四年来,成功的承办了许多起标的大、难度高的金融、地产、借贷担保、知识产权、高息揽储案件及大量的外商投资、企业兼并、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非诉讼法律事务。赢得了法庭内外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我牢记西政教授们的一句话,用于指导自己的司法实践:“作为律师,要善于把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解决现实中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我成功办理的大案、要案包括:湖南张君团伙持枪抢劫杀人案,重庆市永川区黑社会组织骨干成员候春林、匡勇故意杀人案,朱陶文贩卖海洛因、冰毒特大案,原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陈洪刚受贿案,重庆市北碚区原副区长赵文锐受贿、洗钱案,重庆市江津区原规划局局长李道辉受贿案,廖小龙、王胜、王小军涉黑案等。我的大多数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支持,有的当事人被判无罪,有的得到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5年,我在为重庆市城口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期间,曾11次驱车抵城口,其中两次遇险:一次是艰难行驶在城口县境内的盘山公路上时,被一辆交通违章的大货车撞击,险些跌下悬崖;另一次是雨天遭遇山体突然塌方,侥幸逃生,却亲眼所见另一轿车三人顿时被滚石掩埋丧生,令人胆颤,心有余悸。但我未被险情吓退,继续为公司资产重组做好法律保驾护航的工作,使得公司原“久改不下”改制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在十六年的法律实践中,“原野所”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成为一家拥有800平方米现代化办公场地,设施齐备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全所人才济济,40多名执业律师中,有高级律师3名,法学专业教授、副教授10名、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9名。靠着这支法律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职业道德高尚的律师队伍,“原野所”用十多年时间,成长为重庆地区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国家司法部领导、重庆市级领导多次来所视察,赞扬“原野所”的突出业绩、创业精神、服务理念、和职业道德。而我们“原野”这支队伍,80%以上都是西政培养出来的。如果说,“原野所”今天有一点成就的话,还得深深感谢母校的老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和师长们的谆谆教诲。昔日的“西政人”,今天已是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司法领域中的中流砥柱。而今天的“西政人”,将是共和国政法战线明天的栋梁之才。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一代又一代的“西政人”,只要时刻牢记着“今天我以西政为荣,明天西政以我为荣”的信念,都以自己的光荣业绩,辉煌着“西政”的校史,永远展示着“西政人”与时俱进、昂扬向上的风采。

    同学们:大家都是出生在改革开放年代的热血青年,是新一代“西政人”,与昔日的“西政人”所处的时代相比,由于身逢盛世,“江河”少了暗礁,岁月不再蹉跎。面对的是一个繁荣昌盛的泱泱大国。“神八”上天、“蛟龙”深潜、高铁飞速,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刻,一个见证历史的时刻。在这一时代潮流面前,大家都面临着现实的选择。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抱负:作为新一代的西政人,或许立志要做大侦探、大法官,或许要做大检察官、大律师。可以说,未来的大侦探、大法官、大检察官、大律师都会从同学们之中产生。但是,当同学们离开校园,走向社会后,理想和抱负往往与现实产生很大的距离。当理想和抱负与现实发生矛盾的时候,不能怨天尤人,垂头丧气,抱怨父母没能为自己提供很好的政治背景,或者抱怨身边缺少识别“千里马”的“伯乐”。因为现在的时代,已不是“伯乐相马”,而是“千里马进赛场”了。有没有本事,到“赛场比试,优者、能者上,劣者、庸者下。残酷竞争,你死我活。优者、能者青云直上,劣者、庸者头破血流,这叫优胜劣汰。这就是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现实场面。办法就是面对现实,审时度势,不断调整自己的人生定位和坐标。并且要善于捕捉稍纵即逝的机遇。然而,决定事业成功与否,又绝不只是机遇,更为重要的是对机遇的把握和思考,对自身素质、人格的培养、塑造和完善。所以,理想和抱负不能靠空洞的幻想,而要靠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大专院校已经改革分配制度,不包分配了,实行“双向选择”。这给新一代“西政人”增加了竞争求职的压力,也给每个人提供了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是平等的,也是残酷无情的。经济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只要你是人才,就不要害怕竞争和回避竞争。而竞争靠什么?靠自己的才华和本事。现代社会人际关系固然重要,但它丝毫代替不了,也掩盖不了才华和素质的光辉。同学们在西政学习的过程,就是丰富和完善自我的过程,也是为着未来的事业奠基的过程。若干年后,同学们功成名就,理想抱负如愿以偿,再回首“西政”这段流金岁月,那是多么富有诗意的事啊!

    在近40年从事法律工作的时间和探索中,在江津从政,深圳、重庆创办律师事务所的几次创业过程中,使我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有了较深的理解。

    中国梦,是法治梦,是以民主法制为基石,依据法治方式,遵循法律思维,体现法治精神!

    一、新的法治呼唤新的律师

    人类文明的延续是生存机制的抉择过程,是寻找社会群落存在规律的过程,也是不断构建好的制度的过程。“法治”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因为恣意和私欲容易导致对规则的背离,从而构成对人类生存的威胁。于是,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中,衍化出一套验证的规则体系,并赋予这个体系以尊崇的地位和相互制约的生存状态,这就是法律。依照法律来治国安邦叫“法治”。古今中外都是如此。法治的特征在于威严,它不是一个时代文明的终结,而是昭示着这个时代文明的优秀。

    律师是法治社会平凡而崇高的职业,是法治社会中最为质朴的平民。律师是师不是官,而是完全由自身水平、能力构成的永恒的称谓。律师在演示法律的同时,也让庄严的法律显得异彩纷呈,从而溶化于上至高官下至平民的日常生活中去。为专业性强的法律规则与不掌握法律知识的民众之间建立沟通正是法律服务的宗旨和律师职业的魅力所在。律师职业与其他法律职业(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等)不一样,律师是以法律的技术性而非尊崇性为支持来执业,因此,律师的地位也就完全取决于法律的地位和社会的规则化程度。律师业无所施展,只能施展其精湛的驾驭法律规则的能力;律师业无所期待,只能期待法治的进步。所以,作为一个全新的法律职业,律师职业比任何其他法律职业都更能揭示一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律师既然不能依赖于强权支配来执业,这就要求律师必须擅长于丝丝入扣的分析推断和精辟独特的洞察,这使律师业又是一个姿态亲和、手法婉转的职业。正因为如此,律师职业比其他法律职业(如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等),更具有亲和力、吸引力,许多退下来的法官、检察官都纷纷将律师职业作为最终的事业目标或再次创业的热门。按照现在的规定,经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合格,具备了司法职业资格的人员,才有资格去做法官、检察官,而现在的法官、检察官却不一定够格当律师。

    二、律师工作要善于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律师业发展的灵魂。30多年来,我一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探索中国律师的改革之路。1984年我在江津当司法局副局长时,率先提出政府要聘请法律顾问,得到时任江津县长的康纲有的赞同,我出任江津县政府首任法律顾问,这一举措推动了企事业单位都先后设立法律顾问。1992年,我去深圳,也全身心的推进律师体制改革,大胆创办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使律师事务所由单一的国办所体制,改为“两不四自”的律师事务所体制。1997年,我毅然辞去公职,组建了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通过两次创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探索和实践,我撰写了《律师事务所实现公司化构想》一文,在全国律师工作贵阳会议上交流,受到司法部领导和法学专家们的好评。我撰写的《试论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简化》、《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试论刑法视野中的欠薪逃避罪》、《试论律师在实现中国梦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论文在国内多家报刊发表和转载,文中的一些观点、看法得到了国家立法机构的支持和认可。我在创办“原野所”之初,就要求全所律师不但要善于办案,更要善于总结和思考,大胆探索、建言立说。十几年来,“原野所”与中央电视台、重庆电视台、《重庆法制报》、《公民报》、《家庭生活》杂志等新闻媒体,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自办了互联网站“原野网”,架起“原野所”沟通海内外的桥梁。我撰写的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刊登在中央和地方的报刊上。律师业在创新中开创未来,“原野所”在创新中发展壮大。

    三、塑造律师新形象

    中国是个文明古国,又是礼仪之邦。从古到今,都讲究行善立德。立德兴业,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常言道,良知的底线是道德,而道德的底线是法律,当人们的行为越过道德底线而触犯法律时,法律的尊崇性和强制性就显示其威严了。法律代表国家统治者的意志和公众的权益,因此,法律职业又是离政治最近的执业。律师的公众形象就十分重要。我们“原野所”从创建之日起,就十分重视塑造律师的新形象。在办案执业中展示律师的人格魅力,不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律师业务的拓展不是靠推销和营销,不像推“保险”,也不是销“彩电”。如果说律师事务所有经营的话,那是经营自己的服务,而在服务的背后,是律师的业绩和品质,是律师的人格魅力。律师业务的拓展,最终要体现在能否拥有具备创新业务能力的律师。十几年来,“原野所”靠诚信打造品牌,立德兴所;用真心服务大众,立业为人。公众的“口碑”赛过连篇累牍的广告,一次典型案例的精彩点评,胜过洋洋数千言的捧场文章。“原野所”靠自身办案的日积月累,在民众心目中树起一座“走进原野,把握希望”的功德之碑。

    塑造律师新形象,就是要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在执业中要不为金钱,不畏权势,实事求是,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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